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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亚鑫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亚鑫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亚鑫化工”)成立于2007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伍仟伍佰陆拾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李海新,公司位于东营市垦利区胜坨精细化工园丰收路8号,占地面积33333.3m2,现有职工33人。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厂区现有一套年产60万吨溶剂油深加工装置。 亚鑫化工于2023年02月02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23]050063号,有效期至2026年02月06日,许可范围:工况一:石脑油60万吨/年;工况二:石脑油50万吨/年、120#溶剂油4.5万吨/年、200#溶剂油4万吨/年。(以上两种工况无法同时生产,单独运行、混合运行总产能均不超过60万吨/年) 亚鑫化工于2025年5月13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编号:37052500313,登记品种为产品:石脑油(60万吨)、120#溶剂油(4.5万吨)、200#溶剂油(4万吨)、燃料油(1.5万吨);原料:石脑油、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有效期至2028年7月15日。 该公司设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60万吨/年溶剂油深加工装置生产工艺分为两种工况,工况一:以粗石脑油为原料,通过碱洗、水洗、脱硫,年产精制石脑油600000吨;工况二:以粗石脑油为原料,通过碱洗、水洗、脱硫,精馏,年产精制石脑油500000吨、120#溶剂油45000吨、200#溶剂油40000吨、燃料油15000吨,产品规模60万吨/年。两种工况不同时运行,年开工8000小时。 | |||
项目负责人 | 史孝洪 | ||
项目组成员 | 朱鹏辉、刘春春、晁储宾、付志阳、张彩霞 | ||
报告编制人 | 史孝洪 | ||
报告审核人 | 乐碧兰 | ||
技术负责人 | 米永峰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韩广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9.2 | 史孝洪 | 初防 | |
2025.9.24 | 史孝洪、朱鹏辉 | 调查 | |
2025.9.26 | 史孝洪、朱鹏辉 | 勘验 | |
2025.9.27 | 史孝洪、朱鹏辉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6.2.6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相关场所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2)本项目设备设施与厂外周边设施间的防火间距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的要求。 (3)本项目厂内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的相关要求。 (4)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可知:本项目火灾爆炸、容器爆炸、锅炉爆炸、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冻伤、噪声和振动、坍塌危险等级为Ⅱ~Ⅲ级。 (5)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亚鑫化工生产装置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原料储存罐组单元、产品储存罐组单元均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6)由危险度评价分析可知:生产装置区的精馏塔、碱洗塔、水洗塔、脱硫塔、精脱硫塔的危险度等级为Ⅲ级(低度危险),罐区的粗石脑油储罐、120#溶剂油储罐、200#溶剂油储罐、精制石脑油储罐、燃料油储罐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 (7)本次评价采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估软件对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储罐、设备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分别进行模拟分析,通过模拟分析,120#溶剂油储罐容器整体破裂发生池火事故,最大死亡半径76m,重伤半径87m,轻伤半径117m,亚鑫化工厂内事故影响范围覆盖为储罐区、生产装置区、装卸泵区等,厂外事故影响范围覆盖东营市宇通石化有限公司、东营龙腾石化有限公司,东营市通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通过软件模拟分析,未产生多米诺影响区。 (8)通过《道七版》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分析可知: 碱洗塔、脱硫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25.81m,面积为2091.73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54%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坏。采取安全补偿措施后,其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 精馏塔的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可对半径26.38m,面积为2185.14m2范围内人员造成伤亡,60%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坏。采取安全补偿措施后,其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较轻”。 (9)经过模拟分析,个人风险大于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大于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大于3×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综上所述个人风险可接受。软件计算结果显示为“没有社会风险”。 (10)本次评价共检查了205项,不符合项1项,约占总检查项的0.5%;部分符合项4项,约占总检查项的1.9%;符合项200项,约占总检查项的97.6%。 其目前的安全状态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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