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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3日,注册资金壹亿元整,位于东营市东营港港北一路北、港西二路西,占地面积1360余亩,现有职工760人,法人代表周金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油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保税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品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要许可审批的项目)。 胜凯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为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子公司,两个公司内部统一管理,并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两个企业共用公共设施,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并能够实现设置管理班子统一调动,统一进行人员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检维修管理,统一配备消防、气防等安全措施,统一监控措施并信息联网、信息共享;两个企业共同派员参加、成立一体化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选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和管理权限,健全机构运行和管理制度,保障经费来源,确保实体化运行;建立了一体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制度:生产安全调度管理,安全检查、培训、考核管理,现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检维修安全管理,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公共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门卫和交通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审查管理,机构运行费用管理等;制定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加强对集中连片区各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连片区内一体化安全管理满足《关于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连片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函[2023]35号) 第5、6、7、8条的相关要求。 亚通石化分南、北两个厂区。北厂区现建有180万吨/年高等级重交沥青装置、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20万吨/年气分配套4万吨/年MTBE装置、25万吨/年芳烃装置、16万吨/年液化气深加工项目(包括异辛烷合成单元、废酸处理单元)、30万吨/年电极原料生产装置、100万吨/年化工油加氢精制装置、20000Nm³/h制氢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及硫磺回收装置、120万吨/年劣质原料加氢处理装置、100万吨/年化工轻油改质装置、120万吨/年抽余油制液化气装置、及配套罐区、装卸区、火炬系统及公辅工程等;南厂区内现有15万吨/年硫酸装置、50000Nm³/h天然气制氢装置、罐区、装卸区、污水处理场及公辅工程设施。 亚通石化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共计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8人(含安全总监一名,共计9名为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取得了安全管理人员合格证,目前均在有效期内。 本次评价为亚通石化北厂区内四万五千方罐区,包括6座45000m3原油外浮顶储罐,总容积270000m3。本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方式:有储存经营(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许可范围:石油原油(储罐45000m3×6)。 亚通石化于2022年11月14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鲁东港危化经[2022]050019号,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4日,许可范围:石油原油(储罐45000m3×6)。 根据《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8月26日公布),本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年版)》范围,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55号发布,安监总局令[2015]79号、应急部公告[2018]12号、应急部公告[2019]11号修正)和《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应急发[2025]4号)的有关规定,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需进行安全现状评价。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山东诚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经营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负责人 | 史孝洪 | ||
项目组成员 | 朱鹏辉、刘春春、晁储宾、付志阳、张彩霞 | ||
报告编制人 | 史孝洪 | ||
报告审核人 | 乐碧兰 | ||
技术负责人 | 米永峰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韩广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7.10 | 史孝洪 | 初防 | |
2025.9.16 | 史孝洪、朱鹏辉 | 调查 | |
2025.10.21 | 史孝洪、朱鹏辉 | 勘验 | |
2025.10.22 | 史孝洪、朱鹏辉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11.12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次评价通过对该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确定了该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找出了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通过分析评价,得出如下评价结论: (1)通过对物料、设备等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明确了该四万五千方罐区的主要危险物质为原油;本项目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噪声及振动、坍塌危险等级为Ⅱ~Ⅲ级。 (2)由危险度评价法可知:原油外浮顶储罐的危险度为“Ⅱ级”,中度危险。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四万五千方罐区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根据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重大危险源区域定量风险评价软件》(CASST-QRA2.1)进行模拟计算,经过模拟分析,亚通石化北厂区个人风险基准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3×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可接受。亚通石化北厂区厂外人员社会风险处于可接受区。 (4)本报告认为:通过定性检查表检查,发现3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 综上所述,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储存、经营原油的条件,经营方式为有储存经营(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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