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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业务信息
评价类别 现状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山东腾宇石化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山东腾宇石化有限公司(简称“腾宇石化”),成立于2013年1月11日,住所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东五路以西、港北一路以南,法定代表人姜春阳,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占地面积230336m2,该公司隶属于中国万达集团属下的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化学”)。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原油仓储;成品油仓储;危险化学品仓储;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原油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成品油零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生物质燃料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染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技术进出口。 腾宇石化厂区内现有48万方油品库区和仓储物流及配套项目两期油库工程,两期油库项目之间设置围墙。其中48万方油品库区设有汽油、柴油、成品油储罐、原油储罐、配套泵区、装卸设施以及配套的公辅等设施,主要包括原油罐组(6座30000m3原油外浮顶储罐、2座30000m3原油内浮顶储罐)、汽油罐组(8座10000m3汽油内浮顶储罐)、汽柴油罐组(4座10000m3汽油内浮顶储罐、4座10000m3柴油内浮顶储罐)、柴油罐组(6座10000m3柴油内浮顶储罐、2座3000m3重芳烃内浮顶储罐);仓储物流及配套项目设有汽油罐组(4座5000m3汽油产品内浮顶储罐、2座3000m3石脑油内浮顶储罐、1座3000m3芳烃内浮顶储罐、1座3000m3MTBE内浮顶储罐、1座3000m3烷基化油内浮顶储罐、1座2000m3烷基化油内浮顶储罐、1座3000m3煤油内浮顶储罐、1座2000m3煤油内浮顶储罐)、芳烃罐组(2座5000m3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内浮顶储罐,2座3000m3甲苯内浮顶储罐,2座3000m3内浮顶罐停用,2座2000m3工业C9芳烃内浮顶储罐)及配套装卸车及泵棚等设施。 腾宇石化48万方油品库区项目总储存能力为46.6万m³,仓储物流及配套项目总容量为6.2万m3(停用2台3000方储罐不计入总容量),总库容52.8万m3,该石油库储存的各物质火灾危险性为甲B类、乙A类或乙B类,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规定,该石油库为一级石油库。 | |||
项目负责人 | 史孝洪 | ||
项目组成员 | 朱鹏辉、刘春春、晁储宾、付志阳 | ||
报告编制人 | 史孝洪 | ||
报告审核人 | 乐碧兰 | ||
技术负责人 | 米永峰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韩广 | ||
技术专家 或有关技术人员 | 无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 间 | 到现场主要人员 | 主要任务 |
2025.7.14 | 史孝洪 | 初防 | |
2025.8.1 | 史孝洪、朱鹏辉 | 调查 | |
2025.8.20 | 史孝洪、朱鹏辉 | 勘验 | |
2025.8.27 | 史孝洪、朱鹏辉 | 核查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9.4 | |||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本次评价通过对该石油库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确定了该石油库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找出了在储存、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通过分析评价,得出如下评价结论: (1)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本项目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容器爆炸、电气火灾、触电、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噪声及振动、冻伤、淹溺、灼烫等危险有害因素。其中火灾爆炸的危险等级为“Ⅲ~Ⅳ级”;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的危险等级为“Ⅱ~Ⅲ级”;电气火灾、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噪声及振动、冻伤、淹溺、灼烫的危险等级为“Ⅰ~Ⅱ级”。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及分级可知,山东腾宇石化有限公司48万方油品库区原油罐组单元、48万方油品库区汽油罐组单元、48万方油品库区汽柴油罐组单元、仓储物流及配套项目汽油罐组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48万方油品库区柴油罐组单元、仓储物流及配套项目芳烃罐组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经过模拟分析,该公司个人风险等值线中个人风险基准大于3×10-6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一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大于1×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二类防护目标;个人风险基准大于3×10-5次/年的区域内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规定的一般防护目标中的三类防护目标。根据CASST-QRA2.1软件计算机模拟计算结果显示,本次评价未出现社会风险曲线。 (3)通过危险度评价可知,30000m³原油储罐、10000m³汽油储罐、5000m³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储罐、3000m³甲苯储罐、2000m³煤油储罐、3000m³煤油储罐、5000m³汽油储罐、3000m³石脑油储罐、3000m³芳烃储罐、3000m³MTBE储罐、3000m³烷基化油储罐、2000m³烷基化油储罐的危险度等级为Ⅰ级(高度危险);10000m³柴油储罐、3000m³重芳烃储罐、2000m³工业用C9储罐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中度危险);48万m3油品库区项目原油泵、汽油泵、汽柴油泵、柴油泵,仓储物流及配套项目柴油泵、汽油泵、装车油气回收装置的危险度等级为Ⅲ级(低度危险)。 (4)本报告认为:通过《山东省石油库安全评价导则》检查可知,该经营单位安全检查结果为A类全部合格,B类全部合格;通过定性检查表检查,发现2项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 综上所述,山东腾宇石化有限公司储存、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具备储存、经营原油、汽油、柴油、甲基叔丁基醚、烷基化油、芳烃、石脑油、煤油[闭杯闪点<45℃]、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工业用C9、重芳烃的条件,经营方式为仓储经营和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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